2020年北京石景山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2020-05-27 16:59:00来源:网络

  (2)审核申请人在5月12日至24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月15日至6月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在京就业务工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石政办发〔2020〕7 号),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信息。

  (3)通过后的审核申请人还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志愿,不按期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入学资格。

  (4)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5)2021年,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区入小学,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连续实际居住、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5月1日)。

  以上各类入学信息审核申请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审核信息无效。

  四、初中入学安排

  (一)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小学入学条件要求)。

  (二)具体安排

  1.本区内对口升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计算机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相应初中校。

  2.本区内跨学区升学。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本区内计算机派位升学。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小升初时四大学区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京籍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

  4.北京市内跨区升学。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2020年,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我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小学审核其升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2021年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将进行四证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具有在我区升入初中资格。

  五、其他入学安排

  (一)寄宿学校(班)。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按照计划,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公示。

  (二)民办学校。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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