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顺义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2020-05-27 16:59:00来源:网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由教委主任为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中教科、小教科、学前科、民办科、发展规划科、综治科、机关纪委、办公室和教育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期间,各镇、街道成立由镇长或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教育副职任副组长,学校校长和镇、街道教育助理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审核,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落实防疫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纳入疫情防控的主体任务中,审慎研究入学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四)公办寄宿学校在满足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寄宿条件可接收部分服务区域外的寄宿学生。公办寄宿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六)严格学籍管理。顺义区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加大民办学校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七)严肃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八)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区教委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各学校要在服务片内所属小区(自然村)、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和升入优质高中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入学咨询电话:61428301;69433656(区教育考试中心)

  民办校入学咨询电话:69441081(区教委民办教育科)

  入学监督举报电话:81499598(区教委机关纪委)

  以是《2020年北京顺义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的内容,更多小升初政策请关注新东方在线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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