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2017-03-06 13:43:13来源:网络

  三、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二)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四、其他

  (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应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数量及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明确责任,健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平稳有序做好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7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四)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市)县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成都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以居住积分为基础、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七)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工作细则,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更多内容,请关注新东方在线小学网(http://xiaoxue.koolearn.com/),我们还为大家整理了小升初简历、小升初面试题、小升初辅导、小升初作文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英语+新概念学习资料大礼包

微信扫一扫 自动获取网盘链接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学英语资料大礼包合集

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动领取

更多>>
更多英语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