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2020-05-26 15:34:00来源:网络

  5.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申请就读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海淀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申请升入初中的,在海淀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加强入学条件审核,完善入学方式

  1.区教委将联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与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规自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监护人房产、户籍、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及空挂户等情况,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仅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回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需要在海淀区就读的,在全区协调解决。

  3.2020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2019年1月1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5.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房产、户籍、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小学登记入学顺位规则。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在全区协调解决。

  6.自2020年起,新建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原则上实施多校划片。

  7.自2021年起,经区教委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的小学,其新招收的小学生,六年后毕业升学按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登记入学。

  六、工作要求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学区治理机制,加强入学工作的计划管理。区教委根据全区生源预测情况,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学校应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入学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登记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寄宿学校(班)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加强学籍管理。海淀区统一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立新生学籍。各类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正常学籍,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区教委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

  严肃入学纪律。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区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及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北京市的统一要求,区教委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和相关信息,并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选择正确的入学途径。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加强宣传,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学校秩序,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以是《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的内容,更多小升初政策请关注新东方在线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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